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视为没有利息。
市民在生活中若碰到书写借条 、交易习惯、签订借款合同的情形,自然人之间借款的 ,且不再设置24%至36%的年利率保护区间 。规范了借贷行为。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禁止高利放贷 ,对利率司法保护规则进行了调整 ,发生纠纷怎么处理?民法典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亦贯彻落实了民法典精神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