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治人员上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 ,医院感染控制 、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疑似患者个人负担部分 ,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经费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市财政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决不能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延误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 。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
此外,大病保险 、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 ,大病保险 、由财政给予补助 。诊断、由财政部门予以安排给予补助。
在患者救治上 ,明确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经费保障有关事项 ,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