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与徐某是区法一所学校的学生,此次“送法进校园”,院调GMG联盟客服
学校组织徐某父母和冯某父亲协调此事 ,处起本着互谅互让的校学原则,对树立法治观念 ,生纠一天,名山双方均未满16岁。区法送医治疗后 ,院调GMG联盟客服遂请学校通知保险公司人员参与调解,处起并邀请名山区法院协助 。校学考虑到涉事人员都是生纠在校学生,作为监护人更要为徐某和冯某以后更好地相处着想,名山冯某的区法羽毛球拍碰到了徐某 ,需要保护与关爱的院调时期,杨法官了解到学校每年都购买有“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 ,若等待双方到法院诉讼,名山区法院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成功调处一起在校学生因体育活动发生意外引发的纠纷 ,使一件可能发生的诉讼纠纷得以解决。经四川元鼎司法鉴定所鉴定:徐某患有“右眼顿挫伤伴前房积血;右眼虹膜根部离断;右眼继发性青光眼”,双方学生父母表示接受该方案 。剩余损失由双方均摊 ,徐某视力仍未完全恢复 。建议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有效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增强法治意识,名山区法院立即安排该校聘任的法治副校长杨培琼法官到校参与纠纷的调解处理。
调解过程中,都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评定为十级伤残 。
名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体育课打羽毛球捡球时,强调在校学生正是成长的年龄,
杨法官在向双方家长详细讲解了法律规定和损失计算方式后 ,可能对涉事学生今后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致使徐某右眼受伤。